为在您使用拍机堂服务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用户(以下简称“您”、“买家”或“乙方”)与上海悦亿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甲方”、“拍机堂”或“平台”)共同签署本协议。“拍机堂”为上海悦亿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之二手产品商家交易平台(以下或简称“平台”),您并非以生活消费目的而在拍机堂上进行交易,因此并不属于消费者范畴,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您应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许可,或满足《电子商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主体资质的要求。
【审慎阅读】请乙方在点击签署或勾选前,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协议中相关条款内容,其中特别提醒注意以下内容:
1、与乙方约定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
2、其他以粗体或下划线标识的重要条款。
阅读协议的过程中,如果乙方不同意相关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乙方应立即停止注册或下单程序,并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如乙方按照提示填写信息且完成注册或下单流程后,即表示乙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注册成为平台的用户。如乙方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拍机堂客服咨询。
【特别提示】
乙方已充分理解,拍机堂是一个二手产品商家交易平台,平台为二手产品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场所。作为平台服务方,平台将自始至终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产品所有权归属卖家或根据本协议约定在交易完成后归属买家。
当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在平台上自行销售二手产品时,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享有与卖家一致的权利,承担与卖家一致的责任与义务。
当乙方点击相应签署按钮或勾选确认本协议时,视为乙方已充分阅读并理解、同意签署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将基于乙方的真实贸易需求而使用拍机堂服务。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电子协议与纸质协议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乙方因拍机堂平台服务或拍机堂自营产品(包括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作为卖家销售的产品)与拍机堂发生争议,应适用本协议及相关平台规则处理,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如乙方在使用拍机堂服务中与其他卖家或其他交易相关主体发生争议的,依乙方与其他卖家或相关主体达成的协议/订单或法律关系处理。
本协议由本协议正文、平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标准、买家规则、违规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共同组成(详见拍机堂APP我的-平台规则,后续规则名称或内容如发生变更或新增不影响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以下简称为“平台规则”),如无特别说明,“协议”、“本协议”指《拍机堂买家服务协议》正文及上述平台规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运营调整,拍机堂有权对本协议条款及平台规则不时地进行修改或新增,修改或新增后的内容将通过页面公示、弹窗、公众号等形式公布或通知给乙方,如乙方不同意相关内容可向拍机堂提出。乙方知悉并确认,如乙方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如乙方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知悉变动内容并同意接受。
拍机堂买家服务协议
甲方:上海悦亿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逸轲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纪蕰路588号7B楼(7幢)一层03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433号6号楼12楼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一、 账户注册与使用
1. 乙方确认,在乙方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服务时,乙方应当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获得合法存续资质,从事二手产品回收及销售的法人企业,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乙方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商家。若乙方未获得合法存续资质或不具备前述与乙方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乙方、乙方的代理人、乙方的关联企业、乙方的股东、乙方的经营者及乙方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平台有权中止、终止向乙方提供服务并注销乙方的账户。此外,乙方还需确保乙方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否则乙方可能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服务。
2. 在乙方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确认签署相关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乙方才可以使用乙方提供或确认的手机号码或者甲方允许的其它方式作为登录手段进入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产品/服务。乙方理解,当乙方的交易达到一定规模或乙方的账户出现异常等情况时,平台可要求乙方完成进一步的注册及认证程序以确保乙方的账户安全和交易合规或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3. 乙方的账户仅限乙方自身使用。乙方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乙方账户或获取乙方账户项下信息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甲方根据乙方账户的使用行为等情况判断乙方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乙方的账户安全及/或甲方信息安全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做进一步的身份认证或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4. 为使乙方更好地使用甲方的各项服务,保障乙方的账户安全及交易安全,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实名认证(包括人脸识别)或者进行市场主体资质认证,乙方不得使用虚假或者无效的信息进行认证或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的活动。
5. 如乙方的账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乙方的账户可能被注销,不能再登录拍机堂平台,所有拍机堂服务将同时终止:
(一)连续6个月未使用乙方的手机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和密码登录过平台;
(二)不存在未执行的有效业务;
(三)账户内没有余额。
6. 在完成注册流程时,乙方应当按拍机堂平台相应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并及时更新乙方的信息,以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甲方将不时地对乙方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乙方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
7. 如乙方属于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或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或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或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乙方在使用拍机堂服务时须向拍机堂提供准确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并办理税务登记;如乙方不属于前述情形的,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许可,主动向拍机堂平台披露乙方的市场主体信息及行政许可信息并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乙方保证填写及提交的主体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如有任何变更须及时更新。拍机堂有权对乙方在注册登录环节填写或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核查备案,且保留抽查、要求乙方补充提交、及时更新的权利。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拍机堂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用户(如平台卖方等)的信息进行核实和申报的情况下,拍机堂将依法不时地对乙方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和申报,乙方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
8. 如甲方按乙方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乙方联系未果、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乙方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乙方提供的信息无效的,乙方将承担因此对乙方自身、他人及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乙方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拍机堂服务,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 交易品类
1. 拍机堂平台上提供的可交易的二手产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二手手机、二手笔记本电脑、二手台式机、二手电脑配件(电子产品类,如:硬盘,内存,主板,显卡,CPU等)、二手游戏机、二手数码相机、二手镜头等。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来调整可交易的品类,最终以甲方平台展示为准。
2. 禁止交易类型:平台将不允许山寨机、翻新机、已开启丢失模式、已更换序列号等涉嫌违法违规的机器在平台上销售,具体禁止交易的产品类型见平台规则规定。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及甲方的考量来调整禁止交易的产品类型,届时将通过平台规则进行更新调整。
三、 价格模式
1. 拍机堂提供多种价格模式,主要有:
(一)竞价:乙方须根据甲方制定的竞拍规则对所需要的产品竞价,竞价成功后应在竞拍规则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产品付款,乙方竞拍成功后,未按照竞拍规则完成交易的,乙方应按本协议及竞拍规则承担责任及不利后果。
(二)定价:以固定价格销售,乙方以销售价购买即可。
2. 根据产品的品类和渠道,可能会分为不同的销售专区和销售场次,具体详见平台页面介绍,乙方可以根据需求选择购买。
3.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运营调整,拍机堂可能会对价格模式进行修改或新增,届时请乙方实时关注平台内价格模式的变化,选择符合您需求的价格方式。
四、 刑事风险防范
1. 为有效控制和防范二手产品回收及销售业务经营过程中的潜在刑事法律风险,并积极履行协助和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义务,乙方不得用任何手段恢复和泄露产品内的任何信息,乙方应承担信息泄露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如购买产品用于二次销售,乙方应当严格记录产品的销售交易信息,并对该信息至少保存三年。乙方应当记录并保存的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出售产品的唯一标识信息,如二手电子产品应包括IMEI码/序列号;
(二)购买用户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 如若乙方购买的二手产品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追赃,乙方应全力协助公安机关追回涉案产品。
3. 涉案产品追回的,甲方将协助督促卖家向乙方全额退还该产品的成交金额,但若因乙方未履行交易信息登记和保存义务而导致涉案产品无法追回,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 平台服务规范
1. 乙方知悉并了解,拍机堂为二手商品商家交易平台,乙方并非以生活消费目的而在拍机堂上进行交易,因此并不属于消费者范畴,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2. 乙方在拍机堂平台购买商品及/或服务时,请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收货人与乙方名称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视为乙方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乙方应对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卖家或卖家委托甲方将产品交付物流公司之日起(以运单记载之交付日期为准),产品之上的风险收益全部转移至乙方,即视同卖家将产品交付给乙方。交付后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属于物流方责任的,乙方向物流方追讨,甲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不得无故拒收,若因乙方拒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 质检评估服务:指由拍机堂及/或拍机堂合作的第三方作为质检评估服务方(以下简称“质检方”),向买卖双方提供的对二手商品(包括3C电子产品等)进行的基础检验服务并提供评估报告供买卖双方作为交易的参考。质检方提供的检验服务项目将以质检报告的形式展示。鉴于乙方是主营二手商品的买家,对二手商品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知和判断,因此乙方知悉并同意,质检方仅基于当时检测环境及商品状态对商品进行外观及基本功能的描述,并不意味着对商品本身承担任何责任。对于超出质检报告的项目、质检标准规则页面已明示不属于检验范围的项目、基于商品状态质检方无法进行检测评估、或已在质检报告中提示购买风险的项目,以及卖家通过商品描述等方式对此二手商品/服务做出的其他承诺或保证,拍机堂不予检测、不提供任何质保服务或承担任何责任,具体以乙方收到的实物为准,并由卖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知悉并了解,鉴于二手商品/服务交易纠纷及风险高于普通商品/服务交易,乙方需对交易细节(如退/换货等售后事宜)进行详细的了解,并遵守相应的约定事项。基于二手商品的特殊性质,拍机堂平台二手商品均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5. 乙方知悉并了解,鉴于脱离平台交易存在较大的人身财产安全及交易纠纷风险,拍机堂推荐乙方在拍机堂平台内完成售前咨询、下单、支付、确认收货、退货退款等交易全过程。如因脱离平台交易产生纠纷及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您理解并同意,此等情况下,拍机堂仅作为单纯的信息发布平台,既未参与双方的交易过程,亦未就交易活动收取费用,对您因脱离平台交易产生的纠纷/责任/索赔等免责。
6. 产品的售后责任由卖家独立承担,与甲方无涉。但为给平台买卖双方提供统一优质的交易体验,交易售后服务由拍机堂平台统一提供,乙方认可并愿意履行平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事实并依据拍机堂相关售后规则所作出的售后处理决定(包括同意/不同意退货,同意/不同意退款,责任由买卖一方或买卖双方承担),甲方可能根据用户体验等情况代一方先履行处理决定(但甲方无此义务),其后再向责任方追偿。乙方知悉并同意:平台做出的决定并非国家公权力机关的终局裁决,您仍有权利就交易纠纷采取其他合法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您仍应先履行平台决定。您理解并同意,拍机堂平台并非专业机构、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买卖双方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拍机堂不保证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除因拍机堂单方原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您产生损失的情况外,您应自行对拍机堂依据拍机堂相关规则做出的处理结果承担责任。
7. 在竞拍模式下,乙方知悉互联网竞拍活动数据处理的时间间隙,如遇系统原因,系统提示出价金额与平台最终显示的成交金额不同的,乙方认可以平台最终显示的成交金额为准。
六、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隐私信息,不得擅自将乙方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公开,但由于乙方与卖家等其他方产生争议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相关行政/司法部门的要求,甲方可以应卖家或有关部门要求而提供,乙方不视为甲方违约。
2. 甲方确保交易平台公平公正,维护乙方的权益。
3. 如乙方行为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限制乙方使用甲方平台的部分或全部权限,直至关闭乙方账户,由此产生的损失及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对于乙方在拍机堂平台上的不当行为或其它任何拍机堂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拍机堂有权随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终止服务等处理,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5. 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拍机堂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乙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拍机堂有权在拍机堂平台及所在网站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乙方的违法行为,以提示其他用户注意判断评估交易风险。
6. 拍机堂有权将具备关联关系的用户进行统一管理,形成关联圈。前述关联关系是指不同用户账号下用户提供的手机号码、联系方式、身份证件、银行卡、支付账号、收货地址、发货地址、终端设备等任一信息相同均视为关联用户。拍机堂有权对关联圈内的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统一限制发布或者下架商品,统一限制账户功能如阻止交易、冻结账户限制提现、扣款、统一中止/终止平台服务等。
7. 若关联圈中的任一用户,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平台规则的情形,拍机堂有权无需通知立即暂停该用户账号及其关联账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并依据本协议及/或平台规则对涉嫌违规账户及其关联账户统一采取处理措施,该等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要求用户对关联圈内各账号间的关联关系作出正式的书面解释;
(二)解除本协议;
(三)下架、禁售、禁止上新、禁止上架、禁止购买;
(四)直接冻结并扣划账户项下资金冲抵赔偿金及违约账号应承担的其他款项或费用;
(五)限制账号主体使用其信息注册其他拍机堂账号;
(六)平台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处理措施。
七、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 乙方应自行妥善保管所使用的账号,账号的所有行为被认为乙方本人参与的行为,乙方应自行承担其行为产生的相应义务及责任。乙方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拍机堂进行注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他人的手机号码或者身份信息)、认证、登录, 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不利责任将全部由您自身承担。
2. 乙方参与交易活动前应仔细查看交易活动页面对产品的图片和文字介绍,且知悉认可因摄影、显示灯造成描述产品图片的图片色调等与原物有误差的,以原物为准。
3. 乙方应当保证在使用拍机堂平台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文件及拍机堂平台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进行欺诈等虚假交易行为,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其他明显违反平台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交易无关的行为。
4. 乙方收到所购买产品后,不得将该二手品作为新品销售或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组装拼装或违法维修后予以销售,存在的法律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在流通领域将该二手品用于再销售给普通消费者或者第三方时,必须在销售时以显著方式注明所销售的商品为二手品或旧货(根据处理品的类别而定),同时出具的票据中必须明示商品为二手品或旧货。
6. 乙方有义务对二手手机等电子产品内的隐私数据(如有)进行清除、保密,不得侵犯数据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后果。
7. 乙方确认已经熟悉交易的流程、规则以及经营要求,如果乙方对平台的流程、规则及经营要求疏忽导致的权益受损,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 平台责任范围
1. 本协议项下,拍机堂将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您提供服务,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拍机堂不对拍机堂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是否有效、准确、正确、可靠以及其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亦对拍机堂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拍机堂服务的是否适用、是否存在错误或疏漏、是否具有持续、准确、可靠等性能、是否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等。对此您予以理解并不应要求拍机堂承担责任。
2. 您了解拍机堂平台上的产品或信息可能系商家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拍机堂将通过依法建立相关检查监控制度尽可能保障您在拍机堂平台上的合法权益及良好体验。同时,鉴于拍机堂平台具备存在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拍机堂无法逐一审查商品及/或服务的信息,无法逐一审查且无法控制交易所涉及的商品及/或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法性,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对此您应谨慎判断确定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以利于维权,并尽量采用拍机堂建议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以避免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拍机堂为拍机堂平台上交易双方的行为合法性、有效性及货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承诺。
3. 您明确理解和同意,拍机堂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商誉、使用、数据、利润等方面的间接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一)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更改用户的传输数据或数据;
(二)第三方的服务或行为;
(三)任何非因拍机堂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拍机堂平台服务有关的其它损失。
4.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拍机堂都将通过正式的页面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客服电话、手机短信或常规信件送达。任何非经拍机堂正规渠道获得的中奖、优惠等活动或信息,拍机堂不承担法律责任。
5. 乙方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平台规则的规定,使拍机堂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乙方应对拍机堂提供赔偿,包括间接损失、商誉损失、合理的维权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差旅费用)。
九、 费用及发票
1. 费用:甲方提供交易平台服务并为买卖双方提供质检、发货、资金结算等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因此,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见拍机堂app我的-平台规则或具体的交易场次/交易页面。
2. 乙方在使用拍机堂平台购买商品/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费、应纳税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3. 产品销售发票由卖家向乙方开具。乙方充分理解,除甲方自营产品外,甲方是一个二手产品交易平台,提供的是平台服务,并非出售商品,甲方不提供乙方所购商品的销售发票。
十、 平台资金结算服务
1. 拍机堂平台的买卖双方通过本平台进行交易需开立资金管理账户,拍机堂将为您在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拍机堂委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内注册资金管理账户,并通过拍机堂平台将账户余额记录到您在拍机堂平台的账户记录内。交易款需由买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支付,拍机堂平台及/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确认支付指令完成后,将交易货款扣除相关费用后记录到交易卖家在拍机堂平台的资金管理账户记录中,同时拍机堂及/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根据您与拍机堂及/或第三方支付平台间的协议约定、免密授权或您的具体指令对您在拍机堂内注册的资金管理账户间进行资金划拨。
2. 您理解并同意,在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货款及您充值至您实际资金结算账户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时间,拍机堂及/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根据服务约定或您的指令将交易款项结算至您指定的实际资金结算账户;该实际资金结算账户需为您本人的实名账户,如您绑定非本人账户所产生的任何资金损失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3. 在您使用资金结算服务期间,拍机堂及/或第三方支付平台会向您收取一定的平台结算支持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交易/充值页面展示的费率为准。
4. 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使用规则,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利用拍机堂平台以及拍机堂服务从事任何违反法律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洗钱、非法经营(包括任何欺诈活动、发布或销售任何虚假、伪劣商品)、虚假交易、非法套现、恶意损害其他方商誉等合法利益的行为。
5. 如您发生如下情形或非正常交易行为,经拍机堂要求,您应当披露相关交易的细节及补充相关资料,以配合拍机堂或监管机构的审核,同时拍机堂及/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权采取延迟资金结算、限制资金结算金额、暂停或终止服务和报送有关监管部门及公检法部门等所有拍机堂认为有必要的措施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因任何原因进入破产清算、和解或重整程序;
(二)在拍机堂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内发生身份或银行结算账户识别异常;
(三)在拍机堂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内发生风险预警;
(四)提供淫秽色情内容或涉及传播淫秽色情内容;
(五)利用拍机堂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服务从事赌博、洗钱、套现、传销等非法活动或为赌博、洗钱、套现、传销等非法活动提供协助及便利的;
(六)被清算协会、清算机构纳入黑名单的;由前述清算协会、清算机构纳入黑名单的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七)其他拍机堂认定的违规情况;
(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6. 您认可并同意,鉴于拍机堂相关业务可能存在的政策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的更新和解释以及涉及支付业务的政策调整);如遇上述政策性风险导致拍机堂中止、变更或终止提供相关服务,拍机堂将尽快通知您,并尽其努力进行协调和解决。您理解,拍机堂对此不做任何承诺,也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或后果。
十一、 协议终止
1. 乙方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在满足拍机堂平台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平台服务注销您的账户的;
(二)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三)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拍机堂平台服务,且符合拍机堂平台终止条件的。
3. 出现以下情况时,拍机堂可以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方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一)乙方的实名认证身份无效、不再合法存续或无法有效核实;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拍机堂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拍机堂平台可在本协议及其他平台规则内约定对违约行为认定的标准和程序。
(三)乙方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平台或他人财物、扰乱交易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违法、其他严重违约等行为,甲方依据平台规则对乙方的账户予以关闭的;
(四)除上述情形外,因乙方违反平台规则相关规定,甲方依据平台规则对乙方的账户予以关闭的;
(五)乙方的账户被甲方依据本协议回收的;
(六)乙方无正当理由向有关部门(包括工商、消协等)投诉/举报甲方、向法院起诉甲方或通过公开互联网平台发布甲方负面消息,以上情况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的;
(七)乙方注册时为未成年人,且未获得监护人同意的;
(八)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4. 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拍机堂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本协议终止后,拍机堂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继续保存您留存于拍机堂平台的相关信息;
(二)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拍机堂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赔偿责任。
5. 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拍机堂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6. 除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您操作注销账号成功后,您账号内的个人信息将会被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无法再找回您的个人信息,也无权要求拍机堂找回,前述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头像、昵称、部分交易记录等内容。
7. 如您的账号曾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或)您与拍机堂签署相关协议、规则等被平台限制权限及(或)其他合理措施的,出于维护您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所必须,在您账号注销后,拍机堂可能会对与该账号历史违规行为有关的信用评级数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限期保留。在保留期限内,拍机堂除将该数据用于维护您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外,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十二、 通知
1. 您在注册成为拍机堂平台用户,并接受拍机堂平台服务时,您应该向拍机堂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您在注册拍机堂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拍机堂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和私信息的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2. 拍机堂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3. 拍机堂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拍机堂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私信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4. 对于在拍机堂平台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您在拍机堂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5.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6. 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 保密条款
1. 任何一方保证对其所获得或知悉的对方专有信息进行与保护己方专有信息同等程度的保护,且不低于合理程度。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商业报价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2. 除基于司法程序或履行本协议义务需要,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 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十四、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内容开展合作事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另一方合理催告后仍然不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的约定履行义务,如乙方违约,除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照平台规则的约定承担支付违约金(平台规则中或称“罚款”)、被限制账户功能等违约责任。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预期利润、直接或间接损失、商誉损失、交通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及一切因追偿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3. 因乙方违约/违规导致的对甲方的所有欠款,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如发生逾期,甲方有权按照逾期总金额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逾期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欠款及违约金等的总金额留置乙方全部或者部分产品;留置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所有欠款及违约金等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将所留置的乙方产品通过拍机堂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出售,并对所得价款优先抵扣所有欠款及违约金等乙方应支付甲方的全部款项,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超出部分则退回乙方。
4.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交易情况以及自身经营情况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解除效力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因合作期间内发生的正常交易行为的结算。
5. 未免歧义,双方在此特别约定,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因本协议或作为卖家与乙方作为买家的买卖关系中发生任何违约,甲方不对乙方的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包括预期利润、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商誉损失等。
十五、 交易争议处理
1. 乙方可通过甲方所支持的交易方式与其他用户达成交易,并遵守相应交易与支付规则。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仅作为交易平台,提供各类与交易产品相关的信息及相关服务,除本协议中明确说明的以外,甲方不会参与用户间的交易,亦不会涉及用户间因交易、产品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或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 如遇乙方购买甲方自营产品(包括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作为卖家销售的产品)与甲方产生纠纷或争议也适用于本协议,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 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的5天内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之日起15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记载事故详情和解释其为何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此项证明文件需由该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当地有关机构出具。此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该方未履行义务不构成违约,该方无须承担责任。
十七、 其它
1. 本协议自乙方点击签署按钮或勾选时生效,有效期一年。
2. 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任何一方均未提出不续签的书面通知(提出方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通知函),则本协议自动续延一年,其随后续延依此类推,次数不限。若任何一方在前述约定期限内提出不续签书面通知的,本协议自期限届满时终止。
3. 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协议权利义务转让第三方。拍机堂可基于服务需要,变更或增加履约主体,此等变更不会影响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如您继续使用拍机堂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主体或新增的主体作为与您履约的相对方。上述主体的变更拍机堂将通过页面公告等方式向您发出通知。
4.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甲方:上海悦亿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附件:
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 上海悦亿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方”在如下协议中指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机构)
乙方:
双方合作期间,为了更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促进双方关系良好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中的“甲方”“乙方”包含甲方、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关联公司”是指与甲方/乙方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 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第二条 本协议中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为谋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及其他合作的利益,乙方或乙方单位工作人员或乙方通过第三方给予甲方员工及甲方员工利害相关人的一切物质及精神上的直接或间接的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 不正当利益:包括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物质性利益是指能够直接用金钱价值加以衡量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贿赂、私下佣金、借款、实物、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如:消费卡/券、提货券、购物卡、换购券、充值卡、交通卡、电话卡、各种话费的充值或其它可供使用或消费的充值、储值卡及其它形态的有价礼券或证券等)、支票及财产性权益、旅游、宴请、免费消费。非物质性利益是指难以直接用经济或金钱价值加以衡量的能满足人们需求和欲望的精神利益和其他不正当利益,是物质性利益以外的权益、优惠、便利以及其它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解决住房机会、迁移户口、调动工作、提拔职务、安排出国留学、享受免费的服务等方面的利益,以及给予荣誉、名誉、称号、资格、地位、特权。
第四条 利益冲突: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不得对甲方之所有员工个人及其亲友,提供现金、有价证券、非公司制式礼品、休闲或旅游之招待、或其他任何对其私人之利益输送;(2)乙方不得与甲方所有员工个人及其亲友进行非依公务上指定之借贷、租赁、投资、及任何非属直接公务往来之活动;(3)乙方不得给予甲方所有员工个人及其亲友酬庸式的工作安排;(4)乙方的股东、监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合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系甲方员工或其利害相关人员的,应在合作前以书面方式如实、全面告知甲方。(5)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不得聘用甲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外包服务、兼职、咨询顾问等其他形式),不得雇佣甲方辞退的人员或自甲方主动离职不到 1 年的人员对接甲方业务。(6)乙方不得为任何损害甲方公司利益或形象之行为。如有违犯,愿意承担一切民、刑事责任。
第五条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或者支付合作期间订单(合同)金额的双倍作为违约金,两者以高者为准。同时甲方因追究乙方相关责任所产生之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之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全数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发现违约行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如未及时支付,甲方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同时,乙方及其实际控制、代理的或协助乙方业务的公司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即为永不合作的供应商。
第六条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除应根据上述约定承担违约金,乙方还应将因此行为所得的全部收益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于甲方发现该等违约行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收益,如未及时支付,甲方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 对于乙方,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发生本协议所示行为的,如果主动向甲方提供有效信息,甲方将与乙方继续合作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上述情形的处理甲方有完全的判断权和自主权,乙方认可并自愿接受处理结果。
第八条 若乙方知悉/怀疑甲方员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设定专用邮箱(邮箱地址:ICAC@atrenew.com)及手机(手机号:15618957708)接受乙方的投诉。甲方会对所有信息提供者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严格保密。对于乙方提供有关甲方员工舞弊或腐败行为的信息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根据提供线索的有效性、案件性质及严重程度给予乙方人民币500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具体标准见附录《万物新生举报人保护与奖励制度》。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悦亿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万物新生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
万物新生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
一、 举报内容和形式的认定
本制度所称的举报人是指任何举报万物新生集团内员工违反《廉洁自律准则》或《各职能条线员工行为规范附则》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员工、外部客户、外部供应商、外部合作伙伴及其员工等。
本制度所称的举报是指对集团内员工违反《廉洁自律准则》或《各职能条线员工行为规范附则》行为的揭发和检举,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员工接受供应商及其他合作伙伴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和宴请、旅游等不正当利益;
2. 员工职务侵占、盗窃、挪用资金,侵占公司资产及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
3. 员工受贿、索贿、介绍贿赂等;
4. 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利害关系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 员工收受回扣、手续费或其它好处归个人或团队所有;
6. 员工实施关联交易或违反利益冲突条款或违反职责冲突回避原则;
7. 公司内不正当男女关系;
8. 其它腐败行为。
集团层面,公司指定举报的唯一正式受理部门为内审内控部,指定唯二接受的举报方式为:
手机:15618957708
业务层面,员工可向集团内审内控部进行举报,或者按照各个业务部门提供的举报邮箱或者渠道进行举报。
备注:
1)举报应当实事求是,禁止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举报人须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部门及违规事实,如有证据资料,也请一并提供;
2)鼓励实名举报,对不愿实名的,可尊重其意愿,采取匿名或化名举报;
3)举报人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举报,应保证举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能与之取得联系;
4)对于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发现的潜在风险或损失迹象,除非相关信息聚焦到被举报人个人的舞弊或腐败行为,否则将不被认定为举报行为。
二、 举报人奖励机制:
1)按举报事实中实际核实的舞弊金额(例如职务侵占金额,受贿金额等)为判断标准的:舞弊金额的15% ;
2)按举报事实中实际核实给予公司造成的损失金额为判断标准的:损失金额的10%;
3)按举报事实中实际挽回公司的损失金额为判断标准的:挽回损失金额的15%(根据举报事实公司进行同类问题排查后预防或者及时阻止的潜在损失均可计算在挽回损失金额范畴内);
4)按举报事实被认定的负面影响程度为判断标准的:恶劣(不低于20,000元),严重负面(不低于10,000元),负面(不低于5,000元);
5)按被举报对象的级别为判断标准的:M9及以上(不低于50,000元),M8~M9(不低于20,000元),M7~M8 (不低于10,000元)。
三、 举报人保护机制
1. 内审内控部是集团内唯一被授权从事腐败行为调查的专职部门,直接向集团SEC汇报,从治理结构上保障了举报受理和调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2. 内审内控部将举报的保密工作放在首位,对于举报受理和调查有严格的管控制度和流程,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人提供的所有举报资料均严格保密。
3. 严禁用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制度从严从重处理,违法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若举报人遭受到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打击报复,请第一时间向内审内控部反馈。
4. 对于向集团主动举报腐败信息的外部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合作伙伴提供豁免权保障,即无论您是主动还是被动向集团员工及其关联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如果您主动向集团说明情况并配合集团相关部门调查,除适用上述举报奖励机制外,集团将继续保持与您的合作,同时对于您的违规责任不予追究,免于处罚。